剂型
沙库巴曲 /缬沙坦钠
薄膜包衣片
- 24mg / 26mg
- 49mg / 51mg
- 97mg / 103mg
用药管理
说明 :口服 可带或不带食物
存储
- 储存在受控的室温(25°C [77°F]),允许偏差在15-30°C(59-86°F)之间
- 防潮
- 存放在原始包装中
表明可降低慢性心力衰竭(CHF)(NYHA II-IV级)和射血分数降低的心力衰竭和心力衰竭(HF)住院风险
推荐起始剂量:49 mg / 51 mg 口服 每天2次
目标维持剂量:2-4周后,将剂量加倍至目标维持剂量97 mg / 103 mg 耐受 口服 每天2次
剂量调整
未服用ACE抑制剂或其他ARB的患者,或先前在开始治疗时服用低剂量这些药物的患者
- 将起始剂量减少至24 mg / 26 mg BID
- 每2-4周加倍剂量以达到耐受的97mg / 103mg BID的维持剂量
肾功能不全
- 轻度至中度(eGFR≥30mL/ min /1.73m²):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 严重(eGFR <30 mL / min /1.73m²):将起始剂量降至24 mg / 26 mg BID; 每2-4周加倍剂量以达到耐受的97mg / 103mg BID的维持剂量
肝功能损害
- 轻度(Child-Pugh A):无需调整起始剂量
- 中度(Child-Pugh B):将起始剂量减少至24 mg / 26 mg BID; 每2-4周加倍剂量以达到耐受的97mg / 103mg BID的维持剂量
- 严重(Child-Pugh C):不推荐
剂量注意事项
禁忌同时使用ACE抑制剂; 如果从ACE抑制剂转换为sacubitril / valsartan,在给予2种药物之间允许36小时的清洗期
通常与其他心力衰竭疗法一起使用,代替ACE抑制剂或其他ARB
不良反应
> 10%
- 低血压(18%)
- 高钾血症(12%)
1-10%
- 咳嗽(9%)
- 头晕(6%)
- Orthostasis(2.1%)
- 跌倒(1.9%)
<1%
- 血管神经性水肿,所有患者(0.5%); 黑人患者(2.4%)
- 过敏症(皮疹,瘙痒,过敏反应)
警告
禁忌
- 对任何组件成分过敏
- 血管性水肿的病史与之前的ACE抑制剂或ARB治疗有关
- 中性溶酶抑制剂(如sacubitril沙库巴曲)与ACE抑制剂的共同给药可能会增加血管性水肿的风险; 不要在切换到沙库巴曲/缬沙坦(sacubitril / valsartan)的36小时内给予ACE抑制剂
- 与阿利吉仑一起用于糖尿病患者
注意事项
给孕妇服用会导致胎儿伤害; 在怀孕第二和第三个三个月期间使用对肾素 – 血管紧张素系统起作用的药物会降低胎儿肾功能并增加胎儿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见黑匣子警告)
不适用于遗传性血管性水肿患者; 观察血管性水肿的体征和症状; 如果发生血管性水肿,立即停药,提供适当的治疗,并监测气道受损情况
沙库巴曲/缬沙坦钠(Sacubitril / valsartan)可降低血压,并可引起症状性低血压; 体积减少或缺盐的患者或服用利尿剂的患者风险更大
监测易感患者的肾功能和钾水平(如糖尿病,低醛固酮增多症,高钾饮食,肾动脉狭窄); 可能需要减少剂量或中断剂量
黑匣子警告
在检测到怀孕时尽快停止
药物影响肾素 – 血管紧张素系统,引起羊水过少,可能导致胎儿受伤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