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药管理
静脉注射(IV)准备
- 目视检查药物的颗粒物和变色; 它应该是乳白色,无色至淡黄色溶液
- 如果溶液混浊,变色或含有少量半透明的白色蛋白质颗粒以外的外来颗粒物,请丢弃小瓶
- 不要摇动小瓶
混合物
- 取出计算剂量的所需体积并转移至IV容器
- 用0.9%NaCl或D5W稀释至终浓度为1-10mg / mL
- 输注总量不得超过160 mL
- 通过温和倒置混合稀释溶液; 不要摇晃
- 丢弃部分使用的小瓶或空瓶
静脉注射(IV)管理
在含有无菌,无热原,低蛋白质结合的在线过滤器(孔径为0.2-1.2微米)的IV系列中注入超过30-60分钟的IV
对于成人和儿童患者(<40 kg):输注总量不得超过4 mL / kg体重
不要通过相同的IV系列共同施用其他药物
当与易普利姆玛 Ipilimumab(Yervoy ®)联合使用时,首先注入纳武利尤单抗(nivolumab),然后在同一天注射ipilimumab; 每次输液使用单独的输液袋和过滤器
在输液结束时冲洗IV线
存储
不含防腐剂
未开封的小瓶
- 冷藏温度为2-8°C(36-46°F)
- 存放在原始包装中,避免光线照射
- 不要冻结
稀释混合物
- 室温:从制备时起最多可存储8小时; 这包括在IV容器中的混合物的室温储存和输注OR的给药时间
- 从混合物制备时起,在2-8℃(36-46°F)冷藏不超过24小时
- 不要冻结
成人
剂型
静脉注射(IV)解决方案
- 10mg / mL(4mL,10mL)
- 给药前需要进一步稀释
辅助黑色素瘤
适用于接受完全切除的淋巴结或转移性疾病的黑色素瘤患者的辅助治疗
240 mg IV q2Weeks或480 mg IV q4Weeks
继续持续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长达1年
不可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
表示为单一药物或与ipilimumab联合用于治疗无法切除或转移性黑色素瘤的患者
单药
- 240 mg IV q2Weeks或480 mg IV q4Weeks
-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与ipilimumab联合使用
- 静脉滴注1 mg / kg静脉注射,同时给予ipilimumab; 重复q3周最多4剂或直至不可接受的毒性
- 完成4个剂量的组合后:给予nivolumab 240 mg IV q2Weeks;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 另见ipilimumab药物专论的剂量
非小细胞肺癌
适用于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在铂类化疗后或之后进展
患有EGFR或ALK基因组肿瘤畸变的患者在接受nivolumab治疗之前应该通过FDA批准的治疗这些畸变的疾病进展
240 mg IV q2Weeks或480 mg IV q4Weeks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小细胞肺癌
适用于铂类化疗后至少1种其他治疗方案患者的转移性小细胞肺癌(SCLC)
240毫克静脉注射q2周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肾细胞癌
单药
- 表示已接受过抗血管生成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RCC)患者的单一药物
- 240 mg IV q2Weeks或480 mg IV q4Weeks
-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与ipilimumab联合使用
- 表示与ipilimumab联合用于中度或低风险的患者,以前未治疗的晚期肾细胞癌
- 静脉注射3 mg / kg IV,然后在同一天立即服用ipilimumab; 重复q3周最多4剂或直至不可接受的毒性
- 完成4个剂量的组合后:给予nivolumab 240 mg IV q2Weeks;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 另见ipilimumab药物专论的剂量
霍奇金淋巴瘤
适用于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和移植后brentuximab vedotin或≥3系列全身治疗(如自体HSCT)后复发或进展的经典霍奇金淋巴瘤(cHL)
240 mg IV q2Weeks或480 mg IV q4Weeks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头颈癌
适用于头部和颈部复发或转移性鳞状细胞癌(SCCHN),在铂类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
240 mg IV q2Weeks或480 mg IV q4Weeks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尿路上皮癌
适用于在含铂化疗期间或之后患有疾病进展的患者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尿路上皮癌,或在新辅助治疗或含铂化疗辅助治疗的12个月内患有疾病进展的患者
240 mg IV q2Weeks或480 mg IV q4Weeks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微卫星不稳定性高或错配修复缺陷性转移性结直肠癌
单药
- 被指示为微卫星不稳定性高(MSI-H)或错配修复缺陷(dMMR)转移性结直肠癌(CRC)患者的单一药物,其在用氟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治疗后进展
- 240毫克静脉注射q2周
-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与ipilimumab联合使用
- 表明与ipilimumab联合用于MSI-H或dMMR转移性CRC,用氟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治疗后进展
- 静脉注射3 mg / kg IV,然后在同一天立即服用ipilimumab; 重复q3周最多4剂或直至不可接受的毒性
- 完成4个剂量的组合后:给予nivolumab 240 mg IV q2Weeks;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 另见ipilimumab药物专论的剂量
肝细胞癌
表示先前接受索拉非尼治疗的患者的肝细胞癌(HCC)
240 mg IV q2Weeks或480 mg IV q4Weeks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剂量调整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无推荐剂量改变
肾功能损害:无需改变剂量
注意:当与ipilimumab联合使用时,如果nivolumab被扣留,ipilimumab也应该被扣留
肝功能损害
- 轻度或中度:无需改变剂量
- 严重:没有研究过
输液反应
- 轻度或中度:中断或缓慢输注速度
- 严重或危及生命:停止
扣留以下任何一项
- 2级肺炎
- 2级腹泻或结肠炎
- 3级腹泻或结肠炎(单药nivolumab)
- 2级或3级垂体炎
- 2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 3级高血糖
- 脑炎,新发中度或严重的神经系统体征或症状
- 3级皮疹或疑似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
- 血清肌酐> 1.5-6 x ULN或> 1.5x基线
- 任何其他严重或3级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
- 对于不良反应恢复到0-1级的患者,可以恢复治疗
永久停止以下任何一项
- 3级或4级肺炎
- 3级腹泻或结肠炎(nivolumab联合ipilimumab)
- 4级腹泻或结肠炎
- 4级垂体炎
- 3级或4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 4级高血糖
- 3级心肌炎
- 免疫介导的脑炎
- 4级皮疹或确诊SJS或TEN
- 血清肌酐> 6x ULN
- 复发3级相同的不良反应
- 危及生命或4级不良反应12周内无法将皮质类固醇剂量减少至≤10毫克/天的泼尼松或同等剂量
- 在最后一次给药后12周内持续2级或3级治疗相关的不良反应
肝炎/非HCC
- AST或ALT> 3至5x ULN,或总胆红素> 1.5至3xULN:保留剂量
- AST或ALT> 5x ULN或总胆红素> 3x ULN:永久停药
肝炎/肝癌
- AST或ALT在基线正常范围内并且增加至> 3至5x ULN:停止剂量
- 在基线时AST或ALT> 1至3x ULN并且增加至> 5至10x ULN:保留剂量
- 在基线时AST或ALT> 3至5x ULN并且增加至> 8至10x ULN:保留剂量
- AST或ALT增加至> 10x ULN或总胆红素增加至> 3x ULN:永久停药
孤儿药指定
- 胶质母细胞瘤
- 胃癌,包括胃食管癌
- 肛门癌
- 间皮瘤(有和没有ipilimumab)
- 原发性纵隔B细胞淋巴瘤
儿科
剂型
静脉注射(IV)解决方案
- 10mg / mL(4mL,10mL)
- 给药前需要进一步稀释
微卫星不稳定性 – 癌症
表示为单一药物或与ipilimumab联合使用,适用于成人和儿童患者(≥12岁),其微卫星不稳定性高(MSI-H)或错配修复缺陷(dMMR)转移性结直肠癌(CRC)在治疗后进展用氟嘧啶,奥沙利铂和伊立替康
<12年:未建立安全性和有效性
≥12年
- 静脉注射3 mg / kg IV,然后在同一天立即服用ipilimumab; 重复q3周最多4剂或直至无法忍受的毒性或疾病进展
- 完成4个剂量的组合后:给予nivolumab 240 mg IV q2Weeks; 继续直至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 另见ipilimumab药物专论的剂量
不良反应
> 10%(所有等级)
黑色素瘤
- 增加AST(28%)
- 低钠血症(25%)
- 碱性磷酸酶增加(22%)
- 皮疹(21%)
- 瘙痒症(19%)
- 咳嗽(17%)
- ALT增加(16%)
- 高钾血症(15%)
- URTI(11%)
非小细胞肺癌
- 疲劳(50%)
- 淋巴细胞减少症(47%)
- 呼吸困难,低钠血症(38%)
- 肌肉骨骼疼痛(36%)
- 咳嗽(32%)
- 恶心(29%)
- 增加肌酐(22%)
- 高钙血症,低钾血症,低镁血症(20%)
- 呕吐,虚弱(19%)
- 低钙血症,高钾血症,腹泻(18%)
- 水肿,发热(17%)
- 腹痛,皮疹,AST升高(16%)
- 碱性磷酸酶,血小板减少症增加(14%)
- 胸痛,关节痛,食欲减退和体重下降(13%)
- ALT增加(12%)
1-10%(所有等级)
黑色素瘤
- 周围水肿(10%)
非小细胞肺癌
- 肺炎(10%)
- 疼痛(10%)
1-10%(3-4级)
黑色素瘤
- 低钠血症(5%)
- AST增加(2.4%)
- 碱性磷酸酶增加(2.4%)
- 高钾血症(2%)
- ALT增加(1.6%)
非小细胞肺癌
- 呼吸困难(9%)
- 疲劳(7%)
- 肌肉骨骼疼痛(6%)
- 肺炎(5%)
- 食欲下降(2.6%)
- 疼痛(2.6%)
- 恶心(1.7%)
- 腹痛(1.7%)
- 虚弱(1.7%)
- 水肿(1.7%)
- 咳嗽(1.7%)
1-10%(其他临床重要不良反应)
黑色素瘤
- 心脏疾病:室性心律失常
- 眼部疾病:虹膜睫状体炎
- 一般疾病和给药部位条件:输注相关反应
- 免疫介导的疾病:严重的肺炎或间质性肺病,包括致命病例; 结肠炎; 肝炎; 肾炎; 甲状腺疾病; 其他免疫疾病(胰腺炎,葡萄膜炎,脱髓鞘,自身免疫性神经病,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面部和外展神经麻痹,垂体炎,风湿性多肌痛,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垂体功能减退症,格林 – 巴利综合征,肌无力综合征)
- 调查:淀粉酶增加,脂肪酶增加
- 神经系统疾病:头晕,外周和感觉神经病
-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剥脱性皮炎,多形性红斑,白癜风,牛皮癣
非小细胞肺癌
- 一般疾病和给药部位条件:口腔炎
- 神经系统疾病:周围神经病变
- 感染和感染:支气管炎,上呼吸道感染
上市后报告
眼部疾病:Vogt-Koyanagi-Harada(VKH)综合征
同种异体HSCT后治疗的并发症:治疗难治性,严重急性和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
警告
禁忌 没有
注意事项
可能发生免疫介导的肺炎; 对于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肺炎,中度和永久性停药
据报道,免疫介导的结肠炎; 对于中度或严重的患者,请停止使用,并永久停止危及生命的结肠炎
在临床试验中观察到免疫介导的肝炎; 监测肝功能的变化; 对于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转氨酶或总胆红素升高的中度和永久性停药
可能发生免疫介导的肾炎和肾功能障碍; 监测肾功能的变化; 对于严重或危及生命的血清肌酐升高的中度和永久性停药; 扣留中度(2级)或严重(3级)血清肌酐的治疗; 永久停止治疗以危及生命(4级)血清肌酐增加
可发生免疫介导的脑炎; 对新发中度至重度神经系统体征或症状的患者进行停止治疗,并评估其排除中度至重度神经系统恶化的传染性或其他原因; 评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咨询神经科医生,脑部MRI和腰椎穿刺; 如果排除其他病因,对于免疫介导的脑炎患者,给予皮质类固醇,剂量为1-2mg / kg /天泼尼松当量,接着是皮质类固醇锥形; 永久停止免疫介导的脑炎治疗
治疗中止后可能发生其他临床意义和潜在致命的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如心肌炎,横纹肌溶解症,肌炎,葡萄膜炎,虹膜炎,胰腺炎)
报告了严重的输液反应(罕见,<1%); 如果严重或危及生命,则停止; 轻度或中度输液反应患者中断或缓慢输注
会造成胎儿伤害; 建议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和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见妊娠和哺乳期)
监测超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GVHD),3-4级急性GVHD,需要类固醇的发热综合征,肝静脉闭塞性疾病和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 移植相关的死亡率已经发生
在接受PD-1受体阻断抗体治疗之前或之后接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HSCT)的患者可发生致命和其他严重并发症; 尽管在PD-1阻断和同种异体HSCT之间进行干预治疗,但可能发生并发症; 考虑在同种异体HSCT之前或之后用PD-1受体阻断抗体治疗的益处与风险
如果葡萄膜炎与其他免疫介导的不良反应一起发生,可以考虑一种Vogt-Koyanagi-Harada样综合征,这种综合征已经在单独接受药物或与ipilimumab联合使用的患者中观察到,这可能需要使用全身性类固醇治疗以降低永久性视力丧失
免疫介导的内分泌病
- 免疫介导的垂体炎; 监控; 中度(2级)或严重(3级)停止治疗; 永久停止治疗以危及生命(4级
- 报告了免疫介导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和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监测甲状腺功能的变化并根据需要启动甲状腺激素替代治疗;对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进行激素替代治疗; 启动医疗管理以控制甲亢
- 可能发生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监测治疗期间和治疗后肾上腺功能不全的体征和症状
- 可能引起1型糖尿病; 监测高血糖,如果达到严重(3级)高血糖,直到实现代谢控制,如果危及生命(4级)高血糖,则永久停用
免疫介导的皮肤反应
- 可能引起免疫介导的皮疹,包括Stevens-Johnson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 对于SJS或TEN的症状或体征,停止治疗并转诊患者进行专门的护理评估和治疗; 如果确认SJS或TEN,则永久停止治疗; 对于免疫介导的皮疹,给予皮质类固醇,剂量为1至2毫克/千克/天泼尼松当量,接着皮质类固醇减量用于严重(3级)或危及生命(4级)皮疹
- 与ipilimumab联合报道免疫介导的皮疹; 保留严重并永久停止危及生命的皮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