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尼替尼剂型
为胶囊 12.5mg /25mg/50毫克3种规格
口服
带或不带食物
治疗期间不要喝葡萄柚汁或吃葡萄柚
错过剂量
- 错过剂量<12小时:立即服用错过的剂量
- 错过剂量> 12小时:定期服用下一剂
- 不要弥补错过的剂量
存储 在室温68-77°F(20-25°C)下储存
胃肠道间质瘤
用于治疗甲磺酸伊马替尼疾病进展或不耐受后胃肠道间质瘤(GIST)的治疗
50毫克每天,持续4周,然后2周无药物,重复循环
肾细胞癌
适用于治疗晚期肾细胞癌(RCC)
50毫克每天,持续4周,然后2周无药物,重复循环
RCC的辅助治疗
- 适用于肾切除术后复发性肾细胞癌高风险成人患者的辅助治疗
- 50mg 每天,持续4周,然后2周无药物,重复循环,总共9个6周周期
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
适用于无法切除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疾病患者的进行性,分化良好的胰腺神经内分泌肿瘤(pNET)
37.5 mg 每天连续没有预定的非处理期
剂量调整肾功能损害
建议根据个体安全性和耐受性以12.5 mg的增量或减量进行剂量中断和/或剂量调整
pNET研究中给予的最大剂量为每天50mg
在佐剂RCC研究中,给药的最小剂量为37.5mg
与CYP3A4抑制剂或诱导剂共同给药
- 强CYP3A4抑制剂
- 强CYP3A4抑制剂可增加舒尼替尼血浆浓度
- 建议选择不含或最小酶抑制潜力的替代伴随药物
- 应考虑将舒尼替尼的剂量降至最低37.5 mg(GIST和RCC)或每日25 mg(pNET)
- CYP3A4诱导剂
- CYP3A4诱导剂可降低舒尼替尼血浆浓度
- 建议选择不含或抑制酶抑制的替代伴随药物
- 如果不能避免与CYP3A4诱导剂共同给药,应考虑将舒尼替尼的剂量增加至最大87.5 mg(GIST和RCC)或每日62.5 mg(pNET)
- 如果剂量增加,应仔细监测患者的毒性
肾功能不全
- 未进行透析的患者无任何程度的肾功能损害需要调整剂量
- 关于血液透析的ESRD: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 然而,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比,ESVD治疗血液透析患者的舒尼替尼暴露率低47%; 可能需要根据安全性和耐受性逐渐增加剂量(最多2倍)
肝功能损害
- 轻度至中度损伤:初始剂量不需要剂量调整; 监测后续剂量
- 严重损伤:未研究
剂量注意事项
监测CBC计数,血液化学
不利影响
> 10%的
消化不良(MRCC 46%)
味道改变(MRCC 43%; GIST 21%)
疲劳(GIST 42%; MRCC 74%)
腹泻(GIST 40%; MRCC 55%)
皮疹(MRCC 38%; GIST 14%)
呕吐(MRCC 37%; GIST 24%)
便秘(MRCC 34%; GIST 20%)
皮肤变色(MRCC 33%; GIST 30%)
腹痛(GIST 33%; MRCC 20%)
恶心(GIST 31%; MRCC 54%)
厌食症(MRCC 31%; GIST 33%)
粘膜炎/口腔炎(GIST 29%; MRCC 53%)
呼吸困难(MRCC 28%; GIST 10%)
HTN(MRCC 28%; GIST 15%)
关节痛(MRCC 28%; GIST 12%)
出血(MRCC 26%; GIST 18%)
头痛(MRCC 25%; GIST 13%)
虚弱(GIST 22%)
淋巴细胞减少症(MRCC 21%)
发烧(GIST 18%; MRCC 15%),
肢体疼痛(MRCC 18%)
背痛(MRCC 17%; GIST 11%)
肌痛(MRCC 17%; GIST 14%)
咳嗽(MRCC 17%; GIST 8%)
皮肤干燥(17%)
头发颜色变化(17%)
中性粒细胞减少症(MRCC 13%; GIST 11%)
脱发(MRCC 12%)
手足综合征(MRCC 12%; GIST 14%)
脱水(MRCC 11%)
1-10%
静脉血栓形成事件
痔核
胰腺炎
流感样综合症
<1%
肝毒性
急性肾功能衰竭
肾上腺功能障碍
上市后报告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血栓性微血管病; 与血小板减少症相关的出血(保持剂量,解决后,治疗可由治疗医生决定恢复)
免疫系统疾病:过敏反应,包括血管性水肿感染和感染:严重感染(有或没有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坏死性筋膜炎,包括会阴; 最常见的感染包括呼吸道,泌尿道,皮肤感染和败血症
代谢和营养障碍:肿瘤溶解综合征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瘘管形成,有时与肿瘤坏死和/或消退有关; 颌骨坏死,肌病和/或横纹肌溶解伴或不伴急性肾功能衰竭
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肾功能损害和/或衰竭; 蛋白尿; 罕见肾病综合征病例(停药治疗)
呼吸系统疾病:肺栓塞; 肺出血,胸腔积液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坏疽性脓皮病,包括阳性去激活
血管疾病:动脉血栓栓塞事件,最常见的事件包括CVA,TIA,脑梗塞
禁忌
过敏症/肾功能不全
注意事项
观察到肝毒性,包括肝功能衰竭; 在治疗开始前,每个治疗周期和临床指示监测肝功能检查; 3级或4级药物相关性肝脏不良事件的中断治疗,如果没有解决,则停止治疗; 如果患者随后肝功能检查发生严重变化或出现其他肝功能衰竭症状和体征,请不要重新开始。
报告出现包括肿瘤相关出血在内的出血事件; 进行连续全血细胞计数和体检
在动物研究中观察到肾上腺出血; 在手术,创伤或严重感染等压力的情况下监测肾上腺功能
监测尿蛋白; 中断治疗24小时尿蛋白≥3克; 尽管剂量减少或肾病综合征,但停止重复发作蛋白质≥3g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报道; 测量甲状腺功能减退症或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的基线甲状腺功能,并在开始治疗前按标准医疗实践进行治疗
报告伤口愈合受损; 如果接受大手术,建议暂时中断治疗
据报道,有严重的皮肤反应,包括多形性红斑,史蒂文斯 – 约翰逊综合征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其中一些是致命的; 还报道了坏死性筋膜炎,包括致命病例
告知有生育危险的妇女可能对胎儿造成潜在危害并避免怀孕(见妊娠)
延长的QT间期和Torsade de Pointes可能以剂量依赖的方式发生; 对发展QT间期延长的风险较高的患者慎用; 考虑使用治疗上的心电图和电解质进行监测; 高血压可能发生; 监测血压并根据需要治疗
报道肿瘤溶解综合症(TLS)患者的RCC和GIST患者肿瘤负荷高; 密切监督并在必要时进行治疗
血栓性微血管病变,包括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和溶血性尿毒综合征,有时会导致临床试验和上市后经验报告的肾功能衰竭或致命结果
可能发生低血糖症; 在停药期间和之后定期监测血糖水平; 评估是否需要抗糖尿病药物剂量修改
据报道,下颌骨坏死; 在治疗前考虑预防牙科治疗; 尽可能避免侵入性牙科手术,特别是接受静脉注射双膦酸盐治疗的患者
监测患者的高血压,并根据需要采用标准的抗高血压治疗; 在严重高血压的情况下,临时停止治疗直至高血压得到控制
药物相互作用概述
- 与强CYP3A4抑制剂(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阿扎那韦,茚地那韦,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共同给药可增加舒尼替尼浓度
- 与CYP3A4诱导剂(例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圣约翰草)共同给药可降低舒尼替尼浓度
心血管风险
- 据报道,心血管事件(如心力衰竭,心肌病,心肌缺血和心肌梗死),其中一些是致命的
- 心力衰竭和高级别心力衰竭的风险增加; 如果患者出现充血性心力衰竭(CHF)的体征或症状,则停止治疗; 中断和/或减少没有CHF临床证据的患者的剂量,如果没有获得基线EF,则射血分数(EF)> 20%但低于基线<50%或低于正常下限
- 在舒尼替尼开始后28至180天发生心脏功能障碍,并且最常见于第三周期后
- 心力衰竭的风险与先前存在的高血压和冠状动脉疾病有关
- 监测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的体征和症状
怀孕
没有在孕妇中建立可用于告知药物相关风险的数据在动物发育和生殖毒理学研究中,在整个器官发生过程中对孕鼠和兔子口服舒尼替尼导致致畸性(胚胎性,颅面和骨骼畸形)的5.5倍和0.3倍。患者的AUC分别为推荐的每日剂量(RDD)
建议孕妇或女性对胎儿有潜在危害的生殖潜力
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开始治疗前应进行妊娠试验
建议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4周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根据动物繁殖研究的结果,建议具有生殖潜力的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和最后一次剂量后7周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
根据动物的发现,治疗可能会影响男性和女性的生育能力
哺乳期
如果在人乳中排泄,则不明; 应考虑到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药
母体药物和/或其代谢物在泌乳大鼠的乳汁中排出; 在哺乳期大鼠接受单次口服剂量的放射性bosutinib后24-48小时,哺乳后代的血浆中存在放射性
由于舒尼替尼母乳喂养婴儿可能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建议哺乳期妇女在使用舒尼替尼治疗期间不要进行母乳喂养,并在最后一次给药后至少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