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名称:伊普可泮 (iptacopan)
临床试验:一项在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中评价伊普可泮的疗效、安全性和耐受性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III期研究,以及随后的一项开放性扩展研究。
试验目的:证明在接受稳定SOC治疗的gMG患者中,伊普可泮与安慰剂相比在治疗6个月(第180天)时降低重症肌无力日常生活活动(MG-ADL)量表总分方面的疗效。
入组&排除要求: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75岁(最大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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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入选标准 | 1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成年患者(18 – 75岁)2筛选时AChR+ 抗体血清学检测阳性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筛选时为MGFA II – IV型gMG,且研究期间很可能不需要呼吸机4记录有确认gMG诊断的信息,并得到以下3项检查中的≥1项的支持: 单纤维肌电图或重复神经刺激证实的神经肌肉传递异常病史; 依酚氯铵试验阳性史; 经主治医师评估,患者口服乙酰胆碱酯酶抑制剂后MG体征改善;5基线MG-ADL评分 ≥ 6,≥ 50%的总分是由于非眼部症状6在基线前接受以下至少一种gMG治疗 ≥ 6个月的参与者 -仅一种NSIST;或 -≥ 2种NSIST;或 -尽管接受甾体激素和NSIST治疗,仍频繁(至少每季度一次)进行单采血浆术、血浆置换或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以控制症状;或 以下gMG治疗之一: -获批用于治疗gMG的FcRN拮抗剂 -利妥昔单抗 -除补体抑制剂外的其他获批gMG治疗 注:非甾体类免疫抑制治疗(NSIST)包括硫唑嘌呤、吗替麦考酚酯、甲氨蝶呤、环孢素或他克莫司7在开始研究治疗之前,必须接种脑膜炎奈瑟菌和肺炎链球菌疫苗。如果参与者之前未接种过疫苗,或者需要加强针,则应根据当地法规在首次给药研究药物前至少2周进行疫苗接种。如果研究治疗必须在疫苗接种后不足2周开始,则应启用抗生素预防治疗。8如果之前未接种过疫苗,则应在首次给药研究药物前至少2周接种流感嗜血杆菌疫苗(如果可用且符合当地法规)。 |
排除标准 | 1基线前1个月内接受过IVIg/PLEX治疗,过去6个月内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治疗,过去2个月内接受过依库珠单抗治疗,过去3个月内接受过ravulizumab或其他补体抑制剂治疗,过去3个月内接受过艾加莫德或其他抗FcRn治疗,或在过去6个月内接受过胸腺切除术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接受胸腺切除术2筛选时存在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或慢性未受控制的细菌、病毒或真菌感染的参与者,包括筛选时下述活动性病毒感染检测呈阳性的患者:活动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提示活动性(急性或慢性)感染的血清学全套检查结果;活动性丙型肝炎病毒(HCV):HCV-Ab血清学阳性;与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定义状况相关的人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血清学或伴随分化抗原簇4(CD4)计数 ≤ 200个细胞/mm33妊娠或哺乳期或计划妊娠的女性参与者4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定义为所有生理上有能力怀孕的女性,除非在研究治疗给药期间使用有效避孕方法。5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发生活动性全身细菌、病毒(包括COVID-18)或真菌感染,或需要住院治疗或接受注射用抗菌治疗的任何重大感染发作。6荚膜微生物(例如脑膜炎奈瑟菌和肺炎链球菌)引起的复发性侵袭性感染病史7研究药物给药前7天内出现发热,体温 ≥ 38°C(100.4°F) |
目标入组人数:中国国内: 22 ; 国际: 146 ;
截至时间:入组所需人员招满为止
项目所在地:长沙、西安、福州、青岛、石家庄、深圳、广州、南昌、苏州、北京、咸阳(患者可就近入组)
报名申报填写:
患者姓名: 患者年龄: 患者性别: 病情简述:此处填写用药及治疗情况简述 患者所在地: 可入组地: 患者联络人: 联络电话: 联络微信: |
报名方式:微信客服: yes698896 & E-Mail:Care@100pei.com
CDE:CTR20243185(PPD/诺华全身重症肌无力_CLNP023Q12301Ⅲ期_2024)厚普
主办方:Novartis Pharma AG/ 诺华(中国)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 Novartis Pharma Produktions Gmb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