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名称:KL590586胶囊 (小分子选择性靶向RET激酶抑制剂)
临床试验:一项在携带RET融合或突变基因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评价KL590586胶囊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特征和有效性的开放、多中心Ⅰ/Ⅱ期临床研究
- 主要目的:
- Ⅰ期 评价KL59058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和耐受性,确定KL590586的最大耐受剂量(MTD)和/或Ⅱ期推荐剂量(RP2D)。
- Ⅱ期 评价KL590586在携带RET融合或突变基因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甲状腺髓样癌(MTC)及其他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有效性。
- 次要目的:
- Ⅰ期 1)评价KL59058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PK)特征; 2)初步评估KL590586在晚期实体瘤患者中的有效性。
- Ⅱ期 1)评价KL590586在携带RET融合或突变基因的晚期NSCLC、MTC及其他实体瘤患者中的安全性; 2)评价KL590586在携带RET融合或突变基因的晚期NSCLC、MTC及其他实体瘤患者中的PK特征。
目标入组人数:中国414人;
截至时间:入组所需人员招满为止
入组需有:1、确诊病例 2、治疗情况描述 3、患者可入组地信息
入组&排除要求:
年龄 | 18岁(最小年龄)至 无上限 (最大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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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男+女 |
健康受试者 | 无 |
入选标准 | 1Ⅰ期:经病理学确诊的无标准治疗或不耐受标准治疗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实体瘤2Ⅱ期:经病理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MTC或其他实体瘤3存在至少一个符合RECIST v1.1或RANO(仅针对脑部肿瘤病灶)的可测量靶病灶4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年龄≥ 18岁,性别不限5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分,且无突发恶化,预计生存期≥ 3个月6具有充分的器官和骨髓功能(在接受检查前7天内,未接受过输血、促红细胞生成素、重组人促血小板生成素或集落刺激因子治疗,肾脏替代治疗等的情况下,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规定):a)血常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 1.0×10^9/L;血小板计数(PLT)≥ 75×10^9/L;血红蛋白浓度≥ 9.0 g/dl;b)肝功能:AST和ALT ≤ 2.5×正常值上限(ULN),TBIL ≤ 1.5×ULN;对于有肝转移或原发性胆道肿瘤患者,ALT和AST ≤ 5×ULN;对于有肝癌、肝转移或者吉尔伯特(Gilbert’s)综合征患者,TBIL ≤ 3×ULN;c)肾功能:血肌酐(Cr)≤ 1.5×ULN或肌酐清除率 ≥ 40 ml/min(应用标准的Cockcroft-Gault公式);d)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原时间(PT)≤ 1.5×ULN;7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且能够遵守方案规定的访视及相关程序 |
排除标准 | 1存在除RET以外的已知的主要驱动基因改变。例如,携带EGFR、ALK、ROS1或BRAF等靶向突变的NSCLC;携带致癌性KRAS、NRAS或BRAF等突变的结直肠癌。如果患者存在共突变,研究者应与申办方讨论该患者是否可以入组2有症状且研究者认为需要局部干预的原发性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脑转移、软脑膜癌变或未经治疗的脊髓压迫3患有其他活动性恶性肿瘤者(已治愈且5年内未复发的非黑色素瘤原位皮肤癌、原位宫颈癌等局限性肿瘤除外)4需要使用已知为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的药物、已知可延长QTc药物者,且在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14天内不能终止该治疗5接受了以下抗肿瘤治疗: a) 既往抗肿瘤药物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抗体治疗除外)结束距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小于14天或其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为准); b)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免疫疗法或其他抗体治疗; c)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8天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放射或广范围放疗者(接受姑息性放疗者为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7天内)6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8天内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不包括中心静脉导管置入、肿瘤穿刺活检和胃管置入等操作)7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前28天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治疗者8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任何原有症状,包括:首次接受研究药物治疗时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相关的CTCAE 1级以上的任何未恢复的毒性(脱发及既往铂类药物治疗相关2级神经病变等研究者判断的慢性毒性除外)等9患有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活动性肺炎和需治疗的放射性肺炎,或经筛选期检查发现有或疑似有此类疾病者10经干预(如引流)后控制不佳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或心包积液11可能妨碍患者参加研究的任何严重和/或未经控制的并存疾病12已知对研究药物处方中任何组分过敏者13临床上显著的活动性吸收不良综合征或其他可能影响研究药物服用、胃肠道吸收的疾病14活动性乙型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且HBV-DNA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或丙型肝炎(丙肝抗体阳性,且HCV-RNA高于检测正常值上限);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检查阳性或已知有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艾滋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阳性15妊娠期或者哺乳期妇女,具有生育能力的的患者(无论男女)不能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医学避孕措施者16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研究的其他情况 |
试验所在地:广州、天津、石家庄、南昌、杭州、南京、太原、南宁、西安、郑州、厦门、重庆、长沙、上海、武汉、北京、贵阳、哈尔滨、成都、长春、福州、合肥、沈阳、齐齐哈尔、济南、昆明、遵义、临沂、西安、无锡(患者可就近入组)
报名方式:微信客服: yes698896 & E-Mail:Care@100pei.com
CDE:CTR20211547(有临)
主办方:四川科伦博泰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